(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)2018年3月14日,“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”(http://show.s.315.100ec.cn/)接到用户对“海淘一号”的投诉,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 邮费拒绝补偿。
(注: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)
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:
姜先生于2018年2月3日在海淘一号平台购买Puma运动鞋,订单号为662639574032。
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,事后我与海淘一号客服进行沟通,客服表示鞋子是他们从境外商场6pm进行购买,而6pm给出的处理方式的退款不退货,但额外的100元运费需要我自理。 我希望退款及退货,并希望海淘一号与6pm提供往返邮费,但海淘一号以6pm无法支付邮费为由拒绝给予邮费补偿。 再次与海淘一号沟通,对方以"海淘有风险"为由拒绝补偿。 而后我希望由我自己与6pm进行协商沟通,但海淘一号拒绝提供购买商品的账户。
接到该用户投诉后,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,对此,海淘一号发来反馈称:我们及时联系了6PM,并将商品价格赔付给用户。根据商家的要求需要将商品邮寄回美国才能给予退款,但是用户并没有寄回,这部分费用最终由海淘一号承担且未再找用户追回。
海淘一号为用户提供海外商家的代购服务,由于海淘的特殊性,商品从国外商家转运回国,需要转运公司通过飞机等运输工具配送回来,一旦用户收到商品,转运公司提供的服务即已完成,就会收取这部分费用,所以无法退还。在海淘一号在售后常见问题里面的说明第7条也写的非常清楚。
据《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》(http://www.100ec.cn/zt/17jcbg/)监测统计,发货问题、退款问题、商品质量、退换货难、疑似售假、虚假促销、退店保证金难退还、网络欺诈、客户服务、物流问题成为“2017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”。(文/溡洸)